重磅解读|发改价格〔2026〕114号:发电侧容量电价革新,能源转型再迈关键一步

浏览: 时间:2026-02-04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6〕114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新政覆盖煤电、气电、抽水蓄能、新型储能四大类电源,首次在国家层面确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的容量价值,为新型电力系统筑牢价格根基。

这份牵动行业全局的新政,藏着哪些核心信号?今天用通俗语言,拆解关键变化,读懂政策影响。

先搞懂:什么是容量电价?为什么要完善?

容量电价,本质是给电力系统“备用支撑力量”的“保底工资”——不看实际发电量,只看机组稳定供电容量,保障用电高峰、新能源出力不足时能随时“顶得上”。

当前新能源已成为第一大装机电源,但随机性、波动性强,需依靠调节性电源“兜底保供”。原有机制存在煤电固定成本回收不足、储能和气电电价规则不统一等短板,新政正是为破解这些问题而来。

其核心目标是:统筹电力保供、绿色转型与资源配置,让各类调节性电源“有保障、有约束、有动力”,推动电力市场更公平高效。

核心拆解:四大类电源,电价规则各有侧重

《通知》对四大类调节性电源分类施策,精准破解行业痛点,明确各类电源电价规则。

1. 煤电:固定成本回收比例不低于50%,守住保供底线

作为保供“压舱石”,新政明确煤电机组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不低于50%(约每年每千瓦165元),可结合当地实际提高。这一调整为煤电企业“定心”,破解新能源替代下煤电利用小时数下降、固定成本难覆盖的难题,保障其稳定保供。

2. 气电:参照煤电机制,补齐调节短板

气电启动快、调峰灵活,是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支撑。新政明确,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参照煤电机制,为气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,按比例回收固定成本。此举解决了此前气电电价规则不统一、投资回报不稳定的问题,推动气电有序发展。

3. 抽水蓄能:新老区分,推动市场化转型

抽水蓄能是成熟的大规模储能方式,新政实行“新老项目区分对待”:2021年633号文******前开工的电站,继续实行政府定价,保障稳定收益;此后开工的电站,实行“一省一价”,每3—5年核定一次,鼓励参与市场交易,分享市场收益。

这一举措兼顾存量稳定与增量增效,推动抽水蓄能从“政府主导”转向“市场主导”,区域共用电站按容量分摊电费。

4. 新型储能:首次明确容量电价,迎来发展突破

新政最大亮点的是,首次在国家层面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,标志着储能升级为电力系统“核心资产”。其容量电价以当地煤电标准为基础,按顶峰能力折算(放电时长越长、贡献越大,收益越高),利好长时储能技术。同时实行清单制管理,破解储能“盈利难”痛点,构建多元盈利模式,预计带动2026年新型储能装机突破80GW、产业链投资超500亿元。

关键创新:从“看身份”到“看能力”,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

新政重大创新的是,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,将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,打破“按电源类型定补偿”,转向“按顶峰能力定补偿”。

“可靠容量”即机组顶峰时段稳定供电能力,补偿范围涵盖煤电、气电、新型储能等,不重复补偿政府定价机组,补偿标准结合成本、供需等调整。

这将倒逼各类调节性电源提升顶峰能力,实现“多劳多得、优绩优酬”。

配套政策:形成闭环,保障政策落地

为确保落地,《通知》******配套政策,覆盖四大方面:

  • 优化市场交易:调整煤电中长期交易价格下限,放宽签约比例,鼓励灵活定价;

  • 完善电费结算: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,规范充放电价及输配电费管理;

  • 强化考核监管:建立容量电费考核机制,未开展用户承受能力评估的项目不予补偿;

  • 加强协同推进:明确各级部门及电网企业职责,确保政策平稳落地。

民生关切:电价会涨吗?

明确答案:居民、农业用电价格无任何影响仍执行现行目录电价。工商业用户方面,容量电价与电能量电价“一升一降”形成对冲,总体用电成本保持平稳,且用电稳定性将进一步提升。